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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1589和治超规定来袭,运费必涨,高速费会下降,铁路是最大受益方
发布日期:2016-09-19

一、关于GB1589 GB1589主要讲的是车辆外廓尺寸和允许载重量,在过去版本的GB1589中很多条例得不到执行,有许多空子可钻。 当年的GB1589(2004)是国家强制要求执行的,严格控制新出厂车辆,规范还是挺严格的。比如:六轴车的车头到车尾最大长度为18.1米,但留了一个口子,就是单件货物为不可拆卸时允许尺寸超标,这样就给了很多有机可乘的机会。 GB1589考虑到车辆的一些情况,进行修订,2016年7月26日公布了GB1589(2016)版本。具体实施日期是2017年1月1日。我个人理解GB1589实际上是要规范汽车生产厂家和汽车改装厂家, 出产新车时的标准,对已在使用的车辆不适用。 那么GB1589(2004)和GB1589(2016)之间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变化?GB1589(2016)讲的是对未来的规范,不是对现在的规范。 1.新规对挂车长度做了新的调整,从14.6米减少到了13.75米。 2.车总长从之前的从车头到车尾的18.1米减少到了17.1米,减少了1米。 3.高度维持不变,从地面到顶高为4米。 4.宽度从2.5米放宽到2.55米,冷藏车可以到2.6米。 5.载重根据轴重,6X4的牵引车加上3轴的半挂车,总质量为49吨。 GB1589(2004)也是规定为49吨,但是按之前治超文件,6轴车不超过55吨即为不超重,但是文件的效力不如标准的效力来得高,规范的法律效力要高于任何的红头文件。 GB1589(2016)还明确中置轴挂车列车的长度限值为20米,大家可以关注一下,这种车前面是9.6米厢车,后面再挂一个挂车,可以做成轿运车那样上下层的板子,也可以做成厢式货车。 对于货运人比较利好的消息就是对于后装尾板的规范。之前对于后装尾板是否合法没有明确的规范,导致各地对于私装尾板的车辆进行处罚的力度较大,现GB1589(2016)明确规定了尾板收齐之后不超过0.3米,后导流装置车辆运行时不超过2米。这项规定对未来的技术改进留有余地,是非常可喜的变化。 两轴车可加长对快递业来说是很大的福音。GB1589(2016)虽然是规范了出厂的新车尺寸,但是个人认为会改变整个行业。过去两轴车不能做的很长,现在规范之后可以达到12米,总质量达到18吨。两轴车做到9.6米车自重大概10吨,可以装8吨货。现在的9.6米起码都是做到前四后四,多一个轴自重可能增加500公斤,另外还有轮胎的摩擦产生的阻力,会产生更多油耗。而9.6米的两轴车可能会相对来说减少油耗,对于快递业来说也是很大的福音,可以用于市内提送货,尤其是泡货。 轻量化的箱体应用将普遍。GB1589(2016)规范了后装尾板,有利于后导流装置的发展。统一了各省公路运输最大载重为49吨,相较于之前的55吨载重及车辆长度的缩减,安全性相对提高,但是运输效率有所下降。未来轻量化的箱体可能会替代现在所用的瓦楞箱,一个17.5米的轻量化箱子比一个17.5米的瓦楞铁的箱子要贵4到5万元。得是我算了一下,自重大概可以降低1.6到1.8吨。 例如:从成都回上海,一吨货运费为400元,单边多装2吨货物,运费就多800元,每个月4趟往返的话,每月单边运费就多3200元。铝合金或新型材料的箱子车体光洁,高速行驶阻力会减少,平整箱体也有利于做企业的车体广告。总体来说,轻量化箱体投资可以在一年之内收回成本。 那么汽车列车会替代17.5米的厢车吗?这个就需要结合治超的情况 。实际上,现在的汽车列车内部容积,装载量上比不上17.5米的厢车,两个箱体的组织要比一个箱体难度大很多,而且汽车列车之间的间隙会增加风阻。 二、关于治超 关于治超我觉得这是一个让全行业又喜又忧的事情,现今的物流公司都或多或少有些超载超限行为。行业希望公平竞争,希望治超,但是有车的担心投资失利,已买的车辆不能上路,没车的担心运价上涨,车辆难寻。还有的担心执法不公或者间歇性执法,谁被割谁倒霉。这些就是一个比较矛盾的问题了。 2016年8月18日五部委联合发文治超,明确治超从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7月31日为重点整治阶段,多部门联合执法,车源货源的源头执法是其特点。 明确了六轴车49吨为超载的起算点,明确了超载量罚款规则,行业对于这一点也是有一定心理预期的,55吨已经不可能了。明确高度4米,宽度2.55米、总长度18.1米为限值,超过为超限、超过按大件运输车流程申报。个人理解的总长度18.1米,为GB1589(2004)的从车头到车尾的距离,那么现在市场上的主力车型17.5米高低板,17.5米以上厢式货车全部在违法的范围内了,超限了。这就是比较模糊尴尬的一点。 在这个治超文件中,明确了超限运输申报流程。但是不允许一台车长期运行一条固定线路,另外运行前需提前数天申报。但是17.5米以上普货运输的车辆没办法做到提前数天申报,实际上是走不通的。个人认为,行业普遍对超限缺乏心理准备,18.1米的车辆超限的话,整个行业集体违规,如果政府强行执行的话,会导致运价上涨、运力不足,也缺乏轿运车的详细测算和应对措施。 其实这次轿运车做的是比较好的,从9月21日到年底,双排的轿运车不能继续上路了,只能是单排的,作为过度性政策,不对长度做要求。过度期之后,中置轴列车进入市场,再进行长度管制。 但对于普货运输,17.5米的高低板和16.5米以上的厢车运输主管部门缺乏相关的过度政策,也缺乏相应详细测算。另外行业普遍忧虑,各地的执法标准是否一样,包括海运集装箱。 另外行业也在忧虑现在主要车型为17.5高低板和16.5米厢车,然后说违法的,不能上路了,那投资是否就浪费了?这个是政府回购回去还是怎么处理,政府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。 三、治超以后可能会出现几个情况: (一)铁路作为最大的受益方 如果公路运输车型变小装货量变少,那么公路运输价格上涨,铁路的优势就会体现出来,问题是铁路你准备好了吗? 铁路货量下降10%不等,每个月都在下降。做一车皮的大宗货,和一车皮的散货,实际的要求是完全不一样的,可能一列火车就一票货,我们这一节车皮可能就上百票货,这个事情怎么处理? (二)运力下降,运价上升 治超以后刚刚开始可能大家都在观望,因为我们运力绝大部分都是个体司机,不会主动去割箱,所以大部分都在观望,就会造成运力下降,运价上升。如果后续运力受限,上涨20%-30%都是可能的。 因为在物流产业链当中有很多种,比如合同物流公司,有可能说下游涨价了,但是对客户没法说,所以造成合同物流短期亏损。如果政府持续保持治超高压态势,运输公司就会买新的挂车,运价就会持续维持在一个高位,合同物流公司会与客户进行新一轮的博弈,运价的上涨最终会影响消费者。 (三)车辆可能部分或者全部不走高速,预计高速路费会明显下降 高速公路收费70%是来源于货车,如果10%不走高速,那么高速收费会下降7%,高速公路现在已经处于亏损的状态,如果货车不走的话那么高速公路会面临进一步亏损。 四、对治超的一点看法 行业应该公平,所有车队、个体都应该是一样的,箱子大小,可以拉的重量高低,不管是来源于什么,不管什么所有制形式,都应该是一样的,整个物流行业应该达成这样的共识。第二个共识我们对行业的安全负有重大的责任,货装重了,安全性就会下降,所以49吨未必不是一件坏事。但是未来更要拿数据来说话,到底事故率有没有下降,根据一些分析,事故率更多来源于疲劳驾驶而不是因为超载超限。 第二个,全国的执法应该统一,交通部和公安部应该对发生的问题有权威的解释,比如海运集装箱,高箱装在挂车上超过4米,算不算超限,我今天网上看到个视频,警察在量箱子,司机表示从来没有看到过警察来量标准的海运集装箱的高度的,所以这些事情,到底车长车头到车尾18.1 超过了该怎么处罚,国家应该有统一的标准。 另外一个呢两个部门应该设立治超的举报电话给广大司机,避免各地任意执法。另外应该借鉴治超办法,充分动员循序渐进逐步规范。现在到9月21号,在行业完全没有心理和物质准备的情况下一刀切,很可能会出现比较极端的情况。 五、个人认为治超应该分三步走 第一步,保留17.5厢车和17.5高低板,因为17.5米高低板正常宽度才3米,对于宽度超过3米,高度高于4米的进行处罚,对于17.5米厢车后拖、超高、超宽要求改正和处罚,这样大家都规范到17.5米。 第二步,打通在用的17.5米高低板,16.5米半挂车改造途径,允许合格的车辆改装厂,对这两种挂车进行改造,改成13米的半挂,将16.5米的挂车改造成14.6米箱车,但是要看经济上是否合理,这个需要探讨,顺便说一句,个人认为这些年国家提高了车辆排放的标准导致了车辆过早淘汰,整个物流行业默默的为此承受买单,现在这些17.5米高低板和16.5箱车,希望国家给予出路,要不然投资也变成了浪费,也不利于国家供给侧改革。 第三步,全面执行时间,个人想法是在明年4月份,全部执行实操,就是从车头到车尾总长度不超过18.1米。另外治超时间要延长,不能说明年7月1号就截止了,避免运动式执法,把中国国内运输市场拉向了规范和公平的环境当中,这是我们每一个物流人都期望的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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